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分局办理马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这是在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宁夏首例由侦查机关要求指派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也是宁夏法律援助中心首次承办的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援助的刑事辩护第一案。
据了解,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石嘴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的情况符合援助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此案。援助律师将通过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刚刚生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应急值班人员收到犯罪嫌疑人通过崇川公安分局节制闸派出所电话申请的首起法律援助案件。
据了解,在该所破获的一起盗窃案中,外地务工人员姜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在讯问前,侦查人员告知姜某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姜某提出自己已经怀孕,且不熟悉法律,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帮助。崇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基本情况后,当即指派中心律师万翔、马中华赶赴派出所问讯室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在崇川公安分局、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配合监督下,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随后,两位律师告知姜某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