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敬琏谈我国商协会制度建设
- 本站编辑:浙江省江苏商会发布日期:2019-01-28 14:06 浏览次数:
吴敬琏教授:
一、行业协会商会定位:观点一沿袭改革开放以来的定性定位,国家经委用年度计划调度经济活动,用行业协会承接经委职能。将行业协会定位为国家授权的执行行业管理的中介机构;观点二是企业自治性组织。长期没有顶层设计,但一些地方采取主动行动。十八大三中全会从顶层解决定性定位问题,第1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行业协会是实现其的重要部分。47条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公民自治相协调;48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公共事务很复杂,局部性公共事务应该由公民自主管理。
二、接下来三个问题需要研究并解决:1、如何监管。十八大提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应该管的事管好,即提供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灵,对市场和社会组织进行监管。监管社会组织合规性,但不能直接干预(审批),而是执行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党委领导,党委监督党员、保证党的路线贯彻,而非党组领导。2、社会组织治理。93年提出法人治理,99年才写入文件,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其下了定义。会员决策权和日常工作执行权应分离,明确会长理事任期制。3、根据性质和定位改善工作。筛选职能。